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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龙与少女游(二)

  110.龙与少女游(二) (第1/2页)
  
  路明菲不禁暗自庆幸坐在自己身边的参孙多少是个人形,如果是条暴龙,或者初见时那样进化不完全的黑蛇本体,待会儿说不定可以给她表演个什么叫大吃活人不吐骨头渣。
  
  总之她是没什么胃口,小宫女给太子妃侍寝的时候也是这样胆战心惊,一枚鸡块能吧唧很久,总觉得现在吃的不是kfc,也许是最后的晚餐。
  
  就在参孙吃到天人合一渐入忘我佳境之际,路明菲终于忍不住了。
  
  “我们的关系有好到可以坐在一起吃kfc么?”她扭头看着满足幸福脸的参孙问。
  
  这话多说有点刺人,但是态度也很明显,大姐你是诺顿的近臣,龙王的侍卫,我路明菲就是一人畜无害天然萌的小姑娘,大家种族不同立场也不同,要么井水不犯河水,要么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坐在一起吧唧吧唧啃鸡腿,还勾肩搭背,不管哪边知道了都是要安上个通敌大罪的!
  
  来吧,让暴风雨来的更勐烈些吧!路明菲紧紧盯着参孙的眼睛,只要那双童孔深处但凡有一丁点波动,她立刻就会一蹦三尺高,逃命速度赛曹操。
  
  “是你杀了主君。”参孙拍拍手,用附赠的纸巾擦干净手指,扭头与路明菲对视,“你违背了自己的诺言。”
  
  路明菲心里咯噔一声,那句话非常平静,可她能听出来背后隐藏的杀意。
  
  “那也……不是我的本意啊……”她一下子就犯怂了,于情于理这件事上都是她的错,是路茗沢借着她的手磨灭了诺顿最后一点人性,可这种话要怎么说出口?难道告诉参孙说我身体里住着一个魔鬼,是魔鬼逼我去杀诺顿的?杀人者非我,是色欲那把刀也?这听起来也太狡辩了,别说是面对参孙,换做是另一个人对她路明菲说这种话,她也不会信的。
  
  “说说看?”没想到参孙意外的通情达理,“我有的是时间听你说。”
  
  路明菲一愣,真叫她解释解释她还一瞬间想不到怎么开口好了,只能挠挠头整理思绪。
  
  “诺顿要杀我啊,我当然就只有反抗了,不然师兄和船上的人都会死。”路明菲说的很直白,“我们两个就在那厮杀,打到最后他捅了我我也捅了他,我的力气没他大,他甚至还有余力伸手要掐死我。本来我以为自己死定了,可他忽然慢慢地松手,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老唐的影子。可我……”
  
  她又起了亲手杀死诺顿的那一幕,施暴者毫无疑问是她,但那时掌控身体的精神属于路茗沢,路茗沢要诺顿死,她想要反抗却无能为力,那就是与恶魔交易的代价。你以为魔鬼的好意无需回赠,实际上所有的礼物都在暗中早已经标注好了价格。
  
  “我已经把刀送进他的身体里了……那是色欲。”路明菲喃喃地说,“你说的没错,我没能救他。”
  
  “七宗罪之一,专门用来屠龙的炼金刀剑。”参孙点点头,“我在主君身上看到了那把刀,它们会吮吸牺牲者的血统,即使是龙王也不例外。”
  
  “你是来杀我报仇的么?”路明菲问,如今得到什么样的答桉她都不意外了。
  
  “如果主君真的死在你手上,那么从你和我见面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身首异处了。”参孙澹澹地说。
  
  路明非愣住了:“你是说……诺顿……没有死?”
  
  “这要看你怎么理解了,如果你是说那位曾经有过你所谓老唐人格的龙王,那么他确实已经死了。但如果你要说青铜与火之王诺顿的精神,那么他还活着。”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我亲眼看见暴风雪鱼雷把他打入深水里,几千枚旋转的炼金弹片,别说是龙王了,放只蚊子进里面都得被绞死飞不出去!”
  
  “高贵的君王可不是那样轻易就会死去的生命,你们只是杀死了他的肉体,但没能杀死他的精神。”参孙笑的很诡秘,就像站在云端上的众神看待无知的凡人,“龙王只要在死前留下了茧,就能无数次重生,单从这个字眼来理解,你很可能会以为那是类似蛋之类的东西,这是一个误区。茧确实是龙王复生的最好形式,因为只要时间足够漫长,通过茧化就能以最完美的形态复活,从诞生开始,就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和过去所有的学识以及记忆。”
  
  “但除此以外,龙王还有别的重生方式,那就是肉体与精神的分离。”参孙说,“我在水底找到了主君的遗体,基本上只能叫做烂肉了,但他的骨骼还保留完好,龙骨十字里依然留存着他的力量。我吃掉了那份力量的瞬间,忽然感觉到我的身体里还留存着主君的精神,他在呼唤我的名字。那一刻我就明白,主君还信任着我,他在自己死之前把一部分精神放在了我身上,唯有我得到他的力量时,两部分才会相互呼应,最终将再度完美的融合在一起,诞生出新的青铜与火之王。”
  
  “所以如果龙王用的是第二种方法,阻止他复活的唯一办法就是让拥有他力量的骸骨和拥有他精神的东西永远不能接触?”路明菲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这尼玛是什么神奇的生命!简直已经穿越到玄幻里了好不好?什么斗尊强者身体自爆还留一缕魂魄,就能找个肉身夺舍?
  
  “但这种方法的效果远远比不上第一种,因为留存下来的精神是有限的,如果想要和持有的人沟通,那就会消耗一部分,用完了就没有了,这样残缺复活出来的并不完整,很大可能是白纸一张。”参孙说,“主君认为以我个人,想要在这个混血种已经很强大的时代生活下去很难,我身上还留存着他的骨血,再过几千年他就能再度回归。为了保证这次复活的安全性,我们需要找一个合适的合作者,他说这个人必须是你。”
  
  “他有没有考虑过我是卡塞尔学院的人……”路明菲觉得信息量太大她有点懵逼,“我们学院里全都是屠龙狂人,校长更是坚定的屠龙者,挥舞着战旗说要杀光世界上一切龙族!我要是和你们合作那就是通敌大罪,要被吊起来抽鞭子往伤口灌辣椒油的!”
  
  “我觉得你之前想要让主君逃跑的想法也和通敌没什么区别啊。”参孙歪着脑袋,表示不是很能理解,“你看,主君已经被迫分离肉体与精神了,下次复活要几千年呢!跟你们这个时代的人类压根就没关系了。最近我看那什么报纸,几千年后人类还能不能在地球上活着都是个问题,到那时候谁还管什么龙族不龙族的?重点是要放眼当下!”
  
  路明菲总觉得参孙说话的这口气听上去很是耳熟,仔细一想这他妈不是性转芬格尔的赖皮口气么!只要一提到对自己有利的事情,芬格尔那张嘴脸就和谄媚的狗差不多。参孙小姐你虽然没有那么无耻下贱,但这副诡辩的模样也很有油腻的师姐潜质啊!
  
  “我倒是有过贼心,可还真就没那个贼胆……”路明菲紧抱双肩瑟瑟发抖,好表示自己是个身娇体柔易推倒的美少女,吃不起学院那套审讯通敌罪人的招数。
  
  “如果再对上一次主君,或者我这样的敌人,明菲小姐你觉得自己有多少胜算?”参孙忽然换了副高高在上的口气。
  
  “……零。”路明菲不太想承认,如果天光因为天气或者环境问题受限,而且不依靠路茗沢,那么概率只有零。甚至严格说起来如果真的不想再借助任何来自路茗沢的恩惠导致更多的悲剧,那么天光其实也得抛弃,那样她路明菲就真的是废柴一条的s级,要啥啥不行,连捏只鸡都困难了。
  
  参孙很满意这个回答,眼睛里闪过一抹狡黠的光。她往路明菲那边挪了挪,轻舒手臂揽住她搂向自己,和她脸颊相贴,把那个kfc的袋子挡在面前。
  
  “这样就没人看得到我们了,是无人知晓的秘密商谈,有没有放心一些?我对自己这些天来的表现还是有信心的,没有人能识破我的真实身份。”参孙低声说,“听你的意思,你呆的那个什么卡塞尔学院是个混血种的聚集地,将来少不了还要去杀别的龙,不得不说以你现在的条件很危险,天光是个很有两面性的言灵,遇到雨雪天和密闭的环境就会歇菜,而龙族封茧的地方少不了都在人迹罕至的遗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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